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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流程

店頭股權選擇權 - OTC option 簡介
流程示意圖
交易規定:利害關係人(如下列)不得承做。
  • 證券商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直接或間接持有其股份總額達10%以上之股東(計入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之股數)。
  • 第一款身分者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
  • 前二款身分者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總額10%以上之轉投資公司 。
  • 轉換標的、連結標的或股權衍生性商品標的證券之股票發行公司及與該發行公司具前三款身分關係者。
課稅規定

店頭股權選擇權 - OTC option,無課稅規定。

範例

假設10/3投入200萬元買入台積電股權選擇權買權,承做30天期,期初價格為150元,單位數為482,310,履約價157.5,若到期價格為180,則具有履約價值,其損益如下:

 
履約價值
到期日價格-履約價格
獲利金額
履約價值*單位數-成本
台積電
OTC option
22.5 (180-157.5)
8,851,975 (22.5*482,310-200萬)